Page 1 of 1

我们将仅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为您注册 OUPblog 文章

Posted: Sat Jun 14, 2025 10:21 am
by Bappy10
纽约上诉法院(帝国州最高法院)最近一致裁定,约翰·盖伊 (John Gaied) 不属于纽约州居民,因为他在纽约没有住所。

盖伊德先生居住在新泽西州,在史坦顿岛经营公司,每天往返于此。他在纽约公司附近购买了一栋多户公寓楼,既是为了投资,也是为了安置住在该楼一楼的父母。

纽约税务专员声称,这栋位于史坦顿岛的建筑使盖伊德先生在税务方面成为纽约州居民。纽约税务上诉法庭和纽约上诉庭确认了税务专员的裁定,即这栋建筑构成了盖伊德先生在纽约的“永久居所”——尽管盖伊德先生本人并未居住于此。

好消息是,盖伊德先生最终胜诉。坏消息是,他不得不一路打到纽约最高法院才最终胜诉。最高法院裁定:“纳税人要想在纽约拥有永久居所,必须本人对该房产拥有居住权益。” 由于住在一楼公寓的是盖伊德先生的父母,而不是盖伊德先生本人,因此,就税务而言,他并非纽约居民。

iStock_000000313410小

盖伊德先生的律师,霍奇森·拉斯律师事务所的蒂莫西·P·努南,理应为纽约州税收理智的这一胜利感到自豪。问题是,这种理智实在太少见了。盖伊德先生不得不诉诸纽约州最高法院,以确立一个常识性的观点:纳税人实际居住的地点即为“居住地”。

遗憾的是,纽约州税务专员在盖伊案中表现出的这种非理性,在纽约州的税收体系中根深蒂固。例如,纽约州坚持认为,约翰·J·巴克先生拥有的那栋简朴的海滨别墅,每年供他度假几天,就足以让他成为纽约州居民,尽管他的永久住所位于康涅狄格州。或者考虑一下纽约州的“雇主便利”原则,根据该原则,纽约州对非居民远程办公人员在州外家中工作、不踏足纽约州的那些日子里所获得的收入征税。纽约州的税收政策中有很多不合理且具有自我毁灭性的地方。

科莫州长雄辩地宣称,纽约不能再成为美国的“税收之都”。州长说得对。希望盖伊德能向纽约州的政策制定者发出信号,让他们意识到有必要改革纽约州这种自毁式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修订纽约州的居住地定义并废除“雇主便利原则”或许是不错的起点。

泽林斯基爱德华·A·泽林斯基是叶史瓦大学本杰明·N·卡多佐法学院的莫里斯和安妮·特拉赫曼法学教授。他著有《所有权社会的起源:固定缴款模式如何改变美国》。他的每月专栏刊登于牛津大学出版社博客。

通过电子邮件或RSS订阅 OUPblog 。仅通过电子邮件或RSS
订阅 OUPblog 上的法律文章。图片来源:纽约市一角。© diane39 via iStockphoto。

发表于:图书爱德华·泽林斯基的轻松思考法律
通过电子邮件订阅 OUPblog:
您的邮箱地址
我们的隐私政策规定了牛津大学出版社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您反对将您的个人 哈萨克斯坦电报电话号码 信息用于向您营销或作为我们业务活动的一部分进行处理的权利。


或通过电子邮件或RSS订阅主题领域的文章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帖子。

最近评论
尤里2014年4月14日
纽约州非居民所得税还有一个怪癖。我们住在新泽西州,大部分家庭收入来自该州。我也有一部分收入来自纽约市。当我以非居民身份计算纽约州所得税(IT-203表格)时,我必须先计算我们全部收入的税额,就像联邦申报表上显示的一样。由于这部分收入显然比纽约州的收入部分要高,所以适用更高的税级。然后,我必须用这部分税额乘以我们在纽约州实际收入中所占的比例。所以,我们最终多付了纽约州的税。他们怎么能逍遥法外呢——就因为像我这样的新泽西州居民没有投票权给纽约州的政客?

卡尔案:纽约仍是美国税收之都 | OUPblog2015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