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一些国家已经认识到,武力的概念必须与时俱进,以适应国际社会不断变化的需求,并且网络行动即使没有造成物理损害,也可能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这些国家将禁令范围扩大到导致关键计算机网络和系统瘫痪的网络行动(例如,哥斯达黎加,第11页;新西兰,第7段;挪威,第11页)。《共同攻击行动规则》坚定地将自己定位于这一阵营,但将标准提高到永久性瘫痪,这似乎等同于破坏。正如它所解释的那样:
例如,摧毁、造成损害或永久性瘫痪一国境内关键基础设施或民用物体的网络行动,可能被视为根据国际法使用武力。同样,以摧毁、损坏或使导弹防御系统失效为目标的网络行动,也可能构成违反禁止使用武力的规定(第40段,着重号为作者所加)。
关于自卫权,《共同诉讼规则》秉持传统观点,认为只有在发生武装 科摩罗电报列表 袭击时才能行使自卫权,且武装袭击属于严重使用武力(第41段)。该规则并未明确规定在即将发生的袭击中使用防御性武力,但指出:
非洲联盟认为,,同时要考虑到网络空间和网络行动的独特特点,以及与这一问题有关的任何规则可能对禁止威胁或使用武力的完整性产生的影响(第 42 段)。
看来,CAP 在这个问题上持相当严格的观点,实际上背离了 2004 年《更安全的世界》文件中达成的共识,该文件指出:
根据长期确立的习惯国际法,只要威胁的攻击迫在眉睫,没有其他手段可以阻止,而且行动是相称的,受到威胁的国家就可以采取军事行动(第 188 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