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主衰落的背景下,突尼斯律师、活动家、政治家和公众成员向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法庭寻求正义。在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法庭针对突尼斯的 24 份申请中,有 16 份是在 2021 年之后提交的,大多数指控突尼斯侵犯了民主权利和公正审判权利,特别是侵犯了司法机关的独立性。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法庭已对两起重大且政治敏感的案件作出判决。首先,在 2022 年 9 月对Brahim Ben Mohamed Ben Brahim Belgeith 诉突尼斯共和国一案的判决中,法院发现 2021 年的几项总统令解散了政府,剥夺了议会权力,并废除了大部 南非电话数据 分宪法,侵犯了申请人的陈述权和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突尼斯尚未执行法院要求其在两年内废除法令并恢复宪政民主的命令。其次,2024年11月,在萨米亚·佐尔加蒂诉突尼斯共和国案中,法院裁定,2022年的两项法令解散了突尼斯高级司法委员会及其立法机构,。法院命令突尼斯在六个月内废除该法律并恢复高级司法委员会。
突尼斯撤销个人和非政府组织的准入,标志着其与非洲人权法院(AfCHPR)曾经友好的关系急剧转变。2017年,在非洲人权法院官员代表团访问突尼斯后,突尼斯签署了第34(6)条宣言。时任总统贝吉·卡伊德·埃塞卜西表达了其观点,认为必须在非洲大陆推广非洲人权法院。自2014年以来,非洲人权法院也一直有突尼斯代表,即拉法·本·阿舒尔法官。
非洲内外的人权界对突尼斯撤销死刑的举措提出了强烈批评。比勒陀利亚大学人权中心在其新闻稿中敦促政府撤销其决定。此外,一些致力于废除死刑的组织也发布联合新闻稿,批评突尼斯的这一决定“进一步侵蚀了公民权利和法治”。人权观察和国际特赦组织等12个民间社会组织也发表联合声明,表达了类似的担忧和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