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两个母亲或两个父亲的男孩和女孩享有充分的权利

Real-time financial market data for stocks and trends.
Post Reply
roseline371274
Posts: 643
Joined: Mon Dec 23, 2024 3:20 am

拥有两个母亲或两个父亲的男孩和女孩享有充分的权利

Post by roseline371274 »

 
宪法法院通过两项裁决,重新审理有两个母亲或两个父亲的男孩和女孩的权利问题。
第一项裁决(第 32/2021 号)涉及一名有意生育两个女孩的母亲提出的法律承认,即在特定情况下无法诉诸收养。这两个女孩是在国外受孕并在意大利出生的。
此事因两名妇女之间的关系破裂而发生,尽管该父母身份项目是双方共同参与的,医学辅助受精程序也涉及有意向的母亲,且两名母亲共同行使了五年的父母职责,但合法母亲拒绝给予法律要求的同意以继续收养。


第二项裁决(第 33/2021 号)涉及一名通过代孕在加拿大出生的有 肯尼亚号码数据 两个父亲的孩子。
在本案中,合宪性问题使联合民事部门在第14号判决中所表达的原则受到质疑。 12193/2019,该法案规定,不能承认外国关于代孕所生孩子与有意愿的父亲之间的父母关系的规定,因为这违反了为保护孕妇尊严和收养制度等基本价值而建立的公共秩序原则,这一原则由第 12193/2019 号法律规定的“代孕”禁令所表达。 40/2004。
宪法法院回顾称,其以与《联合条款》类似的条款将代孕行为定义为对妇女尊严的不可容忍的侵犯,是一种严重破坏人际关系的行为(判决编号:272/2017。

然而,法院认为,这是一个评估问题,“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联合民事部门所表达的活法是否与法官援引的宪法和超国家规范所确立的未成年人权利相兼容”。
尽管由于男孩和女孩来到这个世界的方式不同,两份判决得出的结论也有所不同,但从动机上来看,它们彼此相互强化,都遵循了法院辩论的核心原则,即必须保障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

在有关两名母亲的裁决中,宪法法院回顾了《纽约公约》、《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和《欧洲人权公约》所确立的在所有与未成年人有关的事务中尊重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的重要性,并在有关有两个父亲的儿童的裁决中回顾说,宪法法院参考第 19 条第 2 款重新制定了这一原则。 30 Cost. 一如既往地寻求“为未成年人的利益提供‘具体’的最佳解决方案,即最能保证最佳‘人身照顾’的解决方案”(判决编号 11/1981。
Post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