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就当前的案件而言,禁令不仅涉及宣传内容:正如一些评论员所指出的那样,委员会将全面封锁范围扩大到实际上涵盖各个领域的新闻活动,而不仅仅是与战争有关的内容。但是,根据艺术。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0条规定,“任何战争宣传均受法律禁止”(判决书第207段),法庭进一步证实了理事会的评估。毫无疑问,在当前这样的背景下,采取这样的措施似乎是必要的,同时也要考虑到虚假宣传活动可能对公众舆论产生的影响(只要想想当时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的著名事件,就可以做出相应的改变。
然而,似乎很明显的是,全面封锁不可能是永久性的,正如法院所重申的那样,因此,,例如封锁支持战争的内容,而不是提供商的整个商业活动。那么,该委员会的禁令似乎缺乏坚实的法律依据,因为《欧洲联盟条约》和《欧洲联盟运作条约》中提到的条款既没有预见也没有提及宣传活动的申请。此外,法院根本没有考虑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除非受到平衡标准的启发。一个值得考虑的著名 埃及数字数据 先例可能是OOO Flavus 等诉俄罗斯案(第三部分,编号 12468/15 23489/15 19074/16)的判决,欧洲人权法院在该判决中裁定俄罗斯全面封锁一个网站,发现其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 17(1) 条。公约第 10 条。此外,在该案中,法院还确定了一系列立法保障,以避免过度和不成比例的封锁。
鉴于这一裁决以及许多其他类似的裁决,似乎很难证明理事会对 RT 法国实施六个月禁令的合理性,而该禁令已再次延长六个月。此外,似乎更难以确认该机构能够满足《欧洲人权公约》第 10 条的程序保障的要求,特别是如果考虑到它是一个由政治官员组成的机构,既不独立也不专业。总之,理事会在未听取另一方意见的情况下做出的预防性决定,一方面可以考虑到欧盟面临的战争威胁和对虚假信息影响的担忧,但另一方面似乎很难完全接受。针对 RT 法国实施的全面传输、分发和访问阻止实际上将禁令的范围扩大到了涉嫌非法内容之外,这远非实现同一目标的最不具侵扰性的方式。总之,通过评论中的判决,法院介入以维护联盟的利益:然而,风险在于,紧急情况可能导致一种运作方式的形成,特别是从长远来看,这种运作方式可能与所追求的目标完全不相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