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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性和透明的方式运作

Posted: Sat Feb 22, 2025 6:13 am
by roseline371274
该委员会由缔约国而非独立专家组成。在这方面,它更像各种区域渔业管理组织 (RFMO) 的实施和遵守委员会,而不像《巴黎协定》等有独立专家实施和遵守委员会的环境协定。该委员会将设立一个小组委员会,从该小组委员会获得技术建议,因此有一定程度的空间从成员国中获取专业知识。除此之外,第 54 条之二还规定,委员会应仅具有促进和咨询性质,并以非对抗性、非惩罚性、。该委员会的目标还包括促进和支持缔约国之间的学习、最佳做法交流和合作,以有效实施《国际卫生条例》(《国际卫生条例修订案》第 54 条之二 (1) 款)。世界卫生大会国际卫生条例修订工作组 (WGIHR) 联合主席发表了 他们的观点,认为第 54 条之二反映了在当前政治环境下可能取得的成就。

回顾《流行病协议提案》,我们发现,除了第 23 条向缔约方大会提交的关于《流行病协议》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缔约方大会定期评估执行情况之外,目前还有一项条款草案,重点关注缔约方在应对流行病方面取 匈牙利 WhatsApp 号码 得的成就,该条款草案位于第 6(3) 条:

“为促进和支持缔约方之间的学习、最佳做法以及资源的问责和协调,世卫组织将与相关组织合作,利用相关工具,按照缔约方大会商定的时间表,建立、实施和定期评估一个包容、透明、有效和高效的大流行病预防、防范和应对监测和评估系统。”

世卫组织负责制定、实施并继续评估此类监测和评估系统。例如,这可能采取世卫组织近期试行的一项计划的形式:“全民卫生防范评估”(UHPR),被描述为一种“自愿、透明、由会员国主导的同行评审机制”。UHPR 将分为国家和全球阶段,但全球阶段的工作方法仍在制定中。开展 UHPR 项目符合世卫组织审查委员会 2021 年关于在应对 COVID-19 期间执行《国际卫生条例 2005》的建议,即“世卫组织应与缔约国和相关利益攸关方合作,通过多部门和全政府方式,制定和实施普遍定期审议机制,以评估、报告和改进对《国际卫生条例》要求的遵守情况,并确保对《国际卫生条例》义务的问责制”。世卫组织独立监督咨询委员会(IOAC) 2021 年报告也支持引入促进全政府问责的机制 ,IOAC 还主张确保更严格遵守《2005 年国际卫生条例》,并加强国际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