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的不断增长并没有伴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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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ppy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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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的不断增长并没有伴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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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关于美国法学教育“危机”的评论甚嚣尘上。法学院学费上涨,加上法律行业入门级职位数量减少,导致法学院申请人数减少,入学人数也相应减少。从近代史的角度来看,这场“危机”代表着美国法学院和法律职业的地位和前景可能出现巨大变化。自二战以来,美国法学院和法律职业一直被视为备受追捧的教育和职业发展场所。但从长远来看,这场危机可以被视为美国法律职业波澜壮阔历史中的又一个插曲。

二十世纪后半叶,法律职业的声望日渐提升,这得益于大学、法学院和州律师协会之间一系列相互关联的关系。到了20世纪50年代,几乎所有法学院都要求申请者拥有大学学位,所有主流法学院都与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大多数州律师协会资格被列为就读经美国律师协会认证的法学院的入学先决条件。这些要求共同确保了有志于成为律师的人需要就读学院或大学以及经认证的法学院,而这些学院或大学都有入学要求。他们还必须通过日益严格的州律师协会考试。

因此,进入法律行业的门槛在职业发展的几个阶段都存在。法学院和州律师资格考试的入学要求日渐严格,使得法律行业的竞争愈发激烈。随着20世纪下半叶法律服务需求的增长,法学院的招生政策也愈发具有竞争力。到20世纪初,一种教育和职业模式已经成熟。大学里排名靠前的学生倾向于申请法学院;法学院的学费稳步上涨;律师事务所市场的工作机会和入门级薪资都在增长,这使得那些在求学期间积累了大量债务的学生也有机会偿还债务。


耶鲁大学法学院 1883 届毕业生。
正是这种法律教育模式及其与法律职业的关系,为当前的危机奠定了基础。该模型预测,尽管费用不菲,但由于法律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以及法律职业的显赫地位和繁荣,法学院曾经是一所“便宜”的学校。然而,如今,法学院的学生却面临着高昂的费用,却得不到任何工作保障。对于未来的法学院学生来说,承担巨额债务,以获得一个几乎可以保证提供工作保障和体面收入的职业资格,曾经似乎是一个理性的选择,但现在,理性的选择可能是推迟申请法学院,甚至干脆放弃。

因此,越是仔细审视当前的“危机”,就越能意识到,它的主要参照点是法律职业急剧扩张、并因其准入门槛与高校和法学院的高教育水平挂钩而被认为更具声望的时期。但如果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就会发现美国法律职业并非一直被如此描述。

美国的建国意识形态——共和主义——强调成文宪法和成文法律对制约公职人员暴政和腐败的重要性,因此法律最初因其与政治和公共服务的密切联系而成为一个颇具吸引力的研究领域,而许多“读法律”的人却并未执业。内战之后,法律职业依然保持着吸引力,因为十九世纪末人口、商业和工业的急剧扩张,以及诸如运输特许经营、控股公司和专利等法律手段的出现,进一步促进了这一领域的发展。

然而,在整个十九世纪,法律服务需任何系统性的机制来引导人们进入法律职业或维持高水平的专业水准。大多数进入该行业的人士都是在律师事务所当学徒,并“学习”州律师资格考试,而这些考试通常要求不高。进入该行业并非必须拥有大学学历,而且很少有大学设有法律系或法学院。直到19世纪70年代,哈佛法学院——美国最知名的大学附属法学院——都没有入学要求和考试,学 瑞典电报电话号码 生只要参加一定数量的讲座即可获得学位。私立法学院——提供课程作为律师资格考试替代方案的营利性机构——的数量比大学法学院还要多。部分由于律师培训的不均衡,法律职业的声誉有些不佳。

十九世纪末,随着美国人口的迅速增长,越来越多的人进入法律行业,法律行业的精英阶层开始寻求新的机制来拓展业务并维持专业水准。两种制度机制应运而生:大学和律师协会。正是这两种机制的结合,最终催生了如今进入法律行业的多重教育和职业要求。随着越来越多的法学院与大学建立合作关系,获得美国律师协会的认证,并要求学生拥有大学学位才能入学,私立学校逐渐消失。与此同时,由于几乎所有州都将从获得认证的法学院毕业作为获得律师资格的先决条件,“阅读法律”作为进入法律行业的途径已基本消失。

几十年来,学院、法学院和律师协会的相互联系维护了法律职业的声望。但实现这些目标的机制依赖于对法律服务持续增长的需求,这确保了从事法律职业的利润丰厚。这种需求肯定已经减弱,至少在短期内是如此。美国历史上可能首次出现律师数量过多的情况,法学院和律师事务所都可能需要适应这一事实。但历史表明,美国法律职业完全有能力做出这种调整。

G·爱德华·怀特是《美国法律史:非常简短的介绍》一书的作者。他是弗吉尼亚大学的大卫和玛丽·哈里森杰出法学教授和大学教授。他的15部著作包括《美国司法传统》、《阿尔杰·希斯的镜中战争》和《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大法官:法律与内在自我》。怀特是约翰哈佛图书馆版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著作《普通法》(2009年)的编辑,目前正在撰写一部三卷本的美国法律史,其中第一卷《美国历史上的法律:从殖民时期到内战》于2012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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