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诉讼法规范,刑事诉讼的审前调查必须在收到犯罪行为陈述之日起24小时内启动,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根据此类申请,信息将被录入审前调查统一登记册,并启动审前调查。
该规范已被审前调查机构在很大程度上忽视,通过给予他们机会,即使在报告犯罪的阶段,也可以主观决定是否启动审前调查。
特别是,建议收到犯罪报告的人立即检查该报告是否包含其个人主观认为的有关可能表明发生犯罪行为的情况的足够数据。
在没有真正核实情况的情况下,仅根据接受犯罪报告的人的主观立场来判断一个人是否可以行使宪法赋予的司法公正权,这似乎颇具疑问。
根据乌克兰《刑事诉讼法》第233条现行版本,调查人员(调查员)或检察官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调查法官作出裁决之前进入某人的住宅或其他财产。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要求在实施此类行为后立即向调查法官申请进行搜查。
同时,乌克兰刑事诉讼法典第171条第五部分规定,侦查人员、检察官 瑞士电话号码库 有义务在扣押暂时扣押的财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向侦查法官、法院提出扣押请求,否则必须立即将财产返还给被扣押人。
同时,法案提议将提出紧急搜查合法化申请的时限延长至72小时,但并未提议相应延长向法院提出逮捕申请的时限。
在搜查过程中,调查人员经常试图在白领犯罪案件中找到设备(计算机、数据载体、手机等)。
该法律草案建议对乌克兰《刑事诉讼法》进行补充,规定在计划查找电子信息系统、计算机系统或其部件以及通信系统移动终端的搜查过程中,必须有专家参与。
因此,可以假设具有特殊知识的人将能够复制此类技术设备上的所有可用信息,而无需删除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