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法院有一项规定3 月 30 日——接受了上诉人的第二项请求,认为后者已经证明其上诉成功的可能性很大。具体而言,审判法官支持了专业人士的投诉,即 GA-09 侵犯了他们根据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所享有的权利——实际上禁止了堕胎权——无论胎儿是否能够在子宫外存活。法院实际上强调,在胎儿尚不能存活的阶段,没有任何国家利益可以成为禁止堕胎的正当理由,这一原则必须与前述第十四修正案中的正当程序条款结合起来理解,该条款承认妇女有权选择自愿终止妊娠。因此,GA-09 所施加的简单禁令是违宪的,是对《基本宪章》所规定的权利的过度压缩。
此外,进一步推迟堕胎将会给那些被迫在怀孕后期接受手术的妇女(此时手术的安全性会降低)以及那些已经超过合法堕胎周数而完全失去堕胎机会的妇女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因此,法院授权进行药物流产,以及对所有等待新冠疫情结束后的时间段将意味着无法再进行堕胎的情况。针对这一规定,州当局向第五巡回
上诉法院提起上诉,法院首先下令(无理由)行政中止一审判决,随后发出 马耳他号码数据 执行令,。因此,法院支持原告的论点,即行政命令只是推迟了那些非必要的堕胎手术,因为它们对于保护患者的健康和生命来说并不是必要的。
4 月 8 日,医疗保健专业人士向奥斯汀法官重申了他们的请求,要求颁发临时限制令,禁止实施有关药物流产的 GA-09。法院在接受她的请求时还指出,与此同时,许多妇女的妊娠期已经超过了可以堕胎的期限。作为回应,德克萨斯州当局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请求颁发新的执行令状来挑战该临时命令。 4 月 10 日,上诉人获得行政停职
司法命令的规定,但 4 月 22 日前怀孕已超过 20 周(自愿终止妊娠的法定期限)的孕妇除外。
在等待下级法院对执行令请求作出裁决的同时,4 月 11 日,德克萨斯州的诊所和医生团体向最高法院紧急上诉。